晓樱桃

文字记录者。

关于黑格尔美学范围的思考


《美学》一书中,黑格尔首先将自然美从“艺术的哲学”中除开了。一是因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二是因为自然美“概念不确定”、“没什么标准”,研究起来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收获。黑格尔根据这两个原因所做出的判断,我认为有些不无道理,有些尚还存疑。


1.自然美与“艺术的哲学”


首先,关于将自然美从“艺术的哲学”中除开这个论断本身,在我看来是存疑的。我们说一样事物是美的,普遍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这个事物本身即是美的,存在即是美的(这个说法令我想起《柏拉图文艺对话集》中的美学思想,柏拉图认为美的本质给事物带来美。美是永恒的,它自存自在,不会因为人、时、地而异);二是我们认为这个事物是美的。


我们先讨论第二种情况。“我们认为这个事物是美的”,是因为这个事物的“实体”透过五官进入到人的大脑意识之中。我们利用过去汲取的知识,在思想上进行审美判断。根据黑格尔的艺术美是“由心灵产生的美”的定义,他认为“就形式来说,幻想经过了人的头脑,也就比任何一个自然的产品要高些;就内容来说,自然物本身是无足轻重的,它没有自由与自我意识,因此不应把它作为美的东西来看待”。据此,“自然美只是属于心灵美的反映”这个观点,我是十分认同的。同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自然美”归属到“艺术美”之中,因为人类的审美过程是将自然美转换到艺术美的层面上。


接下来是第一种情况,若认为“事物本身即是美的”,那么人类还未接受审美教育之前,自然之美便已经永恒存在了。黑格尔将自然美从“艺术的哲学”中除开,便显得有些武断了。而且,黑格尔似乎在这一章中并没有很好地将自然美与艺术美的界限区分的很清楚,又或者说,他并没有将这两者作为对立的存在。他简单地将自然美归属于自然物的美,即是与生俱来、天然不加雕饰、没有自我意识与自由的纯粹的美(如太阳、天空、河流、植物等,另:黑格尔虽在开篇提及自然中“美的动物”,但关于动物的美是否属于自然美的范畴,还有待斟酌)。但关于艺术美,他只是提出“是由心灵产生的美”,那么自然美是否也能由心灵产生?艺术美是否也能包含由心灵产生的自然物的美?


2.艺术美“高于”自然美


其次,关于“艺术美高于自然美”,黑格尔提出自然美不应与艺术美相提并论,认为艺术美理应高于自然美。有意思的是,这里的“高于”不是将自然美与艺术美放在一个量的层面上进行比较,而更像是一种本质性的区分。在上文中也有提到,“就形式来说,幻想经过了人的头脑,也就比任何一个自然的产品要高些。”由此看来,这个“高于”确实不是指“量”,而是更抽象意义上的质的层面。在这一点上,黑格尔整个逻辑是有条理且谨慎的。但这之中,还存在另一个问题:经过思想加工后的“理念”是否真的比“实体”更“高”一些呢?艺术加工后的美是否真的比纯粹的自然美“高”一些呢?在我看来,并不见得。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及法国大革命以来,工业文明的进步,似乎正在将原始的自然文明一步步瓦解。工业与科技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精神危机受到了很多人士的批判,社会屡屡响起了“返璞归真”的呼声。“艺术对于我们现代人已是过去的事了,因为它丧失了真正的真实和生命。”“美即是真”、“少即是多”在如今的社会来看,其实不无道理。


3.自然美与科学


再者,关于第二个原因,黑格尔认为将美学局限于艺术美是很自然的,因为“就自然美来说,概念既不确定,又没有什么标准,因此,这种比较研究就不会有什么意思。”科学具有必然性与普遍性,审美更在于其偶然性与任意性。而自然美这个概念太过广泛与任意了,因此从古至今,还很少有人将自然美单列出来作为一门学科进行系统阐述。由于没有过多前人的研究,而暂且将美学范围缩小的做法虽值得理解,但确实有失偏颇。而在对美学地位的探讨中,黑格尔又提到“自然这个名字马上令人想起必然性和规律性,令人想起一种适宜于科学研究、可望认识清楚的对象。”“在心灵领域,尤其是在想象领域里,比起自然界来,显然是由任意性和无规律性统治的。”不知是否是翻译的问题,“显然”一词与这两句话似乎让人认为自然是具有“必然性”与“规律性”的,与前面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似乎自相矛盾。但如果对于自然美的论述与阐释足够多,我想,黑格尔还是会愿意谈论自然美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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