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樱桃

文字记录者。

关于亚里士多德《诗学》中悲剧情节的思考


一、亚里士多德悲剧观与情节表现的特点


亚里士多德提出了著名的“宣泄说”。他认为悲剧创作的目的是为了引起恐惧和怜悯。恐惧和怜悯是悲剧独有的一种惊奇之感,它能震撼观众的心灵,使得人们的思想情感得到宣泄与教化、启发他们对自我进行思考和审视。因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情节安排,只是为了迎合观众的软弱心理,并不能震撼他们的心灵,从而产生悲剧的效果。悲剧着笔不在于悲,而在于严肃。悲剧摹仿的不仅是一个完整的行动,而且是能引发恐惧和怜悯的事件。


在《诗学》第13章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三种悲剧不应表现出的情节:一是“好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这非但不能引起恐惧和怜悯,反而让人恶心和反感。二是“坏人由败逆之境转入顺达之境”,这与人道主义与悲剧精神相冲突。三是“坏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这可能会引起观众对于坏人的同情。最后,亚里士多德总结道:“还有另一种人不具十分的美德,也不是十分的公正,他们之所以遭受不幸,不是因为本身的罪恶或邪恶,而是因为犯了某种错误。”


这表明优秀的(悲剧)情节应该表现有缺点、或是犯了某种会产生严重后果错误的好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英雄也是人、而不是神,他们也有缺点、弱点和喜怒哀乐,会像普通人一样犯错误。而且,即便是神,我也不认为那是完美的。因此,人的性格与行为是悲剧产生的内在本质,命运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只是外在因素。但我并不大认同这个观点,甚至觉得这是亚里士多德《诗学》与其悲剧观的局限性之一,这将在下文中继续提到。


二、亚里士多德《诗学》中悲剧观的局限性


1.忽略了好人由败逆之境转入顺达之境的情况


亚里士多德忽略了此种情况,是因为觉得这完全与悲剧精神背道而驰、喜剧更相似,而不值一提?(然而,事实上他也提出了“坏人由败逆之境转入顺达之境”的情况)写到这里,不得不提及中西方文艺理论对于悲剧的定义,实在是大相径庭。其实,好人由败逆之境转入顺达之境,在中国可以成为一出悲剧。就拿元朝关汉卿的戏剧《窦娥冤》来举例。在我们中国人的观念来看,《窦娥冤》无疑是一出悲剧。但在西方看来,这并不能算得上是悲剧。


首先,西方戏剧更强调动机和效果,中国的戏剧更强调行为和报酬。行动和报酬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报应观念。主人公遭受苦难与效果之间是没有关系的,我们只是出于一种情感和道德观念认为窦娥的冤案应该得到昭雪,认为善良的人应该得到圆满的结局。这与上文中提到亚里士多德不认可悲剧的这种情节安排、认为这只是迎合了观众的软弱心理不谋而合。其次,西方悲剧对于结局的要求十分严格——结局一定是不好的。如果《窦娥冤》的结局停留在窦娥含冤而死,结局尚可算是不好。但后来她又沉冤得雪、洗去冤屈。这样的结局在西方看来,更像是喜剧。再者,西方悲剧的“悲”意在引起观众的怜悯与恐惧,是庄严与严肃的。而《窦娥冤》里的“悲”对应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悲剧不应表现出的第二种情况:“好人由顺达之境转入败逆之境”。这非但不能引起恐惧和怜悯,反而让人恶心和反感。它的“悲”只是为了写悲,突出窦娥有多冤、一生有多坎坷,而没有带来严肃之感。


2.忽略了命运对于悲剧的存在意义


《俄狄浦斯王》与《普罗米修斯盗火》的故事一直为人称颂。俄狄浦斯王,即便是在“杀父娶母”的预言下,也没有向其妥协。得知真相后,他选择承担责任,将自己流放。普罗米修斯,即便知道自己所为是背叛宙斯,将会受到残酷的惩罚,他也甘愿为人类盗取火种,带来生的希望。在《俄狄浦斯王》中,悲剧虽然的确是由主人公的犯错而引起的,但这个错并不是由他的弱点、确定或是某种不正当的行为,而是由不可知的命运造成的。命运使得人物的行为与情节的发展具有意外性与不可抗力的因素。由此,命运对于悲剧的意义举足轻重。


悲剧与命运,一直是古希腊文化中所谈及的内容,两者密不可分。西方人极力刻画与赞美“死亡”,因为悲剧常常引向死亡与毁灭的主题。他们视“死亡”为一种崇高的敬意,认为它超越了生命、超越了善恶,成为了一种悲剧性质的美。但悲剧注重的,却是在庄严与崇高色彩下的英雄主义。它突出人与命运的矛盾,以及人对命运的反抗。俄狄浦斯王与普罗米修斯对于命运的知世故而不世故,对于命运的不服与反抗,正是古希腊悲剧中“向死而生”的精神与英雄主义。


“向死而生”的悲剧哲学超越了生死,个体的生命不应该再桎梏于有限的一生当中。在与死亡抗争的悲剧之中,人类会感受到内心一股超越生死的无穷力量。这种抗争,正是带来“无害的快感(悲剧)”的源泉。悲剧本不为悲剧,悲剧的结果原是毫无意义的。但因为人类对命运的反抗,人类对悲剧的“向死而生”,带来了“英雄主义”,带来了“反抗绝望”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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